权力基本编码 362030H0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1021MB195003254362030H08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吉安县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吉安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1021MB19500325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税收财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吉安县第一税务分局
  • 窗口地址
    吉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办税服务厅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 电话号码
    0796-8432371
  • 咨询邮箱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吉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 窗口地址
    吉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 电话号码
    0796-8446688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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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工作时间
答案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